现组织2022年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申报,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长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2022年工业总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对其2022年工业总产值(或销售收入)同比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5‰的资助,下年度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附件:2022年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4日(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22229720)附件:2022年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对象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申报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以下规模要求,家具产业(行业代码21)的申报企业,2.食品饮料产业中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行业代码13)的申报企业,申报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5%及以上(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总额数据为准),对应年度的收入不得重复申报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家具行业中的家具制造业(行业代码21)的龙头骨干企业,(二)对食品饮料产业中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行业代码13)的龙头骨干企业,四、申报材料(一)东莞市传统产业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