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发〔2019〕2号)和《榆林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2〕48号)文件精神,根据《“榆林好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17〕93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榆林好产品”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榆林市境内生产加工制造的产品,二、申报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25日三、申请企业基本条件1.在榆林市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良好、企业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4.企业质量管理规范,7.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连续使用三年或被注册后两年,2.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遴选,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于8月25日前将联合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见附件2)、推荐企业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至榆林市榆林好产品进出口协会(榆林市委党校西侧二楼),同时将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及汇总表分送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与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中心各一份,联系人:市工信局高安恬市财政局李毅刚榆林好产品进出口协会惠园园联系电话:市工信局0912-3866020市财政局0912-3288004榆林好产品进出口协会18628699419邮箱:1252799163@qq.com附件:1.第四批“榆林好产品”申报资料封面,2.第四批“榆林好产品”申报资料要求及审核表,3.第四批“榆林好产品”申报汇总表,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榆林市财政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