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2年7月22日浦东新区菜市稳供调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根据《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办法》、《浦东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浦东新区菜市稳供调节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二)区财政局为区级财政预算的行政管理部门,符合《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的菜市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和维护项目,考核先进的菜市场和平价菜(肉)柜经营管理主体,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700万元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每家菜市场市、区两级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给予平均每家菜市场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系统运行维护费用补贴,对菜市场年度考核先进的经营管理主体给予奖励,对平价菜(肉)柜年度考核先进的经营管理主体给予奖励,第三章预算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八条(预算安排)区商务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第九条(资金拨付)区商务委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按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绩效评价)按照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