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相关申报、审核要求通知如下:一、相关企业请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资金申请,具体要求请按照各县(区)工作通知执行,逾期申报不予支持和补正资料,二、请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规定,认真组织所属企业进行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的资金申报及审核,并于3月23日前将本县(区)审核通过的资金项目上报市商务局,同时,随文报送已审核通过的企业纸质申报资料(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129、130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请提交与企业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资料,三、联系方式惠州市商务局外贸科郑雅虹2233030,附件1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附件2申请表格.wps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