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负责大鹏辖区内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止,工作日09:00-17:30,二、受理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8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三、咨询电话吴先生,0755-28333027四、注意事项(一)2021年认定的“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不在受理范围,请根据《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做好年检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2021年以前认定的“深圳市科普教育基地”已于2021年全部失效,请按程序重新申报,(三)本年度仅开展一次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材料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