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天使母基金定位市级天使母基金委托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以下称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二、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满足的条件(一)在中国大陆注册,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自有资金及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天使类项目(不含以发起人、雇员或主要股东亲属身份投资的天使类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二)基金规模: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天使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市级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市级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八)投资地域:子基金对天津市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度不低于市级天使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75倍,对天津市和外地招商引资的天使类项目的投资额度不低于市级天使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包含子基金对已投资的天使类项目的后续追加投资),天使类项目一般须满足以下规定:一是子基金的投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或子基金投资决策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十)投资限额: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可以申请回购市级天使母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市级天使母基金将投资于天津市项目所得全部超额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申请材料受理机构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机构名称联系人邮箱电话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曹建胜/022-58832957海河基金管理公司李文泽liwz@haihefund.cn022-58398185海河基金管理公司刘玉钏liuyc@haihefund.cn022-58398117报送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27层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附件:1.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发起设立)2.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增资受让设立)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日附件:1.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发起设立).docx2.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增资受让设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