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评估委员会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市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成员组成市评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三、工作职责(一)市评估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失能等级评估政策,(二)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制定失能等级评估操作培训教材,四、其他事项1.市评估委员会定期开展会议,附件2宁波市失能等级评估核心专家团队工作职责及成员名单一、人员组成经宁波市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宁波市评估委员会)研究决定,人员库根据不同评估职责,(二)评估员担任评估员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具有2年及以上执业资质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康复治疗师、三级/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能力评估师等,二、工作职责(一)评估专家职责1.负责辖区内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对辖区内评估员开展培训工作,5.配合辖区评估委员会的其他相关工作,(二)评估员职责1.根据辖区评估委员会安排,评估员库的人员数量由各地根据辖区内需评估失能人员数量,如动态调整应及时向市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