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该惠农项目申报条件公告如下:一、实施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可申报实施,(一个实施主体只能申报一次)二、建设内容1、保鲜设施新建内容:通过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2、保鲜设施改建内容:一是旧冷库进行保温层改建、制冷机组更新、保温层和制冷机组同时更新,安装机械制冷设施改建为机械冷库,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的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三、建设依据按照《山西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年》要求进行施工,四、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申报主体通过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自主申报,同时示范等级、土地性质等证明材料必须在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科技信息股进行复印存档,五、申报时间:2022年8月9日前(5个工作日),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奖补,单个建设主体奖补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按《2022年山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奖补目录》分类分档定额奖补,咨询投诉电话:0357-5511703曲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