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促返岗保用工助力“开门红”的政策意见》(莲控指发[2022]3号)第四条推荐就业奖:“本政策范围内区属企业的老员工为企业成功推荐初次来莲就业新员工,并于5月底前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个月,“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给予1000元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截止5月30日,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收到园区内浙江三正箱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彩文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天润电气有限公司、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企业申报推荐就业奖59人,第五条首次来莲奖:“初次来莲就业人员在2月底前与本政策范围内区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次来莲就业”指之前从未在莲都区就业、参保满1个月的,补助1000元/人,满2个月的,补助1500元/人,补助2000元/人,截止5月30日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收到园区内浙江力泰布业有限公司、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三正箱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彩文教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企业申报首次来莲奖167人,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理委会2022年8月2日附件2:首次来莲奖人员汇总表.xlsx附件1:推荐就业奖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