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关于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2年6月29日在磐安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art/2022/6/29/art_1229420617_3992429.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2年7月2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邮编:322300,联系人:县经济商务局项目科卢璇,联系电话:0579-84660822,磐安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