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实现了全省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学时规定、统一认定标准、统一证书发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直接从省继续教育系统提取学时,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当年度90学时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14.69.254:9090/)线上参加培训,用人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省继续教育平台“学时(分)申报/审核”系统,未完成学时登记将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两种渠道完成: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省继续教育平台“学时(分)申报/审核”系统进行学时申报,所获学时可按年度对应专业科目学时,省继续教育平台建立学时(分)申报审核“学时银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学时折算或远程学习两种方式取得学时,学时折算标准参照《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及《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执行,专业技术人员需补录2018-2022年继续教育折算学时,指导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办理学时认定,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学时认定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