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扶持主导产业发展、优先满足本土企业增资扩产、优先引进高科技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我区出台了《顺德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办法》”),二、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以公开交易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以及物流仓储用地(以下统称“工业用地”),主要内容如下:(一)明确工业用地项目相关准入要求,一是工业用地项目应符合我区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和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贡献)要求,二是工业用地出让可以设置竞买资格条件,四是要求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须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二)要求工业用地项目须通过遴选,遴选分为一般项目遴选以及重点项目遴选,(三)鼓励多种用地供应方式,鼓励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四)强化项目供后监管,对土地出让合同和投资开发建设协议履约情况进行监管,点击链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