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标奖评办〔2022〕01号省级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在浙的国家部(委)属单位:为做好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一、申报主体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二、申报重点标准项目类奖项,重点推荐在促进标准化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省、市、县各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三、申报范围(一)标准项目奖1.标准制修订项目由我省有关单位牵头制(修)订的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的下列标准(即于2020年7月31日前实施,(四)申报项目奖的单位为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牵头者,(五)申报组织奖的单位应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组织机构的工作规划、计划,(六)已获得过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或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项目奖,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项目,申报本年度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组织应向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的市政府提出申报申请,省级有关部门每次推荐的项目奖数量不超过2个、组织奖数量不超过1个,各设区市政府每次推荐的项目奖数量不超过6个、组织奖数量不超过3个,做好2022年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宣传发动工作,(二)推荐单位于8月15日前向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申报表(制修订标准项目类)2.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申报表(试点项目类)3.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表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2年8月1日附件1:申报表(标准项目奖).doc附件2:申报表(试点项目奖).doc附件3:申报表(组织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