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铭佳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重新认定为钦州市钦北区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及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1〕115号)等文件规定,经复核兼综合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经研究决定,认定你公司为“钦州市钦北区创业孵化基地”,有效期为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底止,请你公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和《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1〕115号)等文件的要求,建立专门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创业实体进驻和退出机制,为入孵对象提供场地支持、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综合服务,完善基地内水电、道路、消防、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为入孵对象落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