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报流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信息比对的方式筛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将稳岗返还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推送至企业进行确认,并面向社会公示后,按规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6.经办单位:市本级6378797、东营区8235165、河口区3880699垦利区2522506、广饶县5682326、利津县6445830开发区8325350、东营港8019755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3.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步办理就业登记,6.经办单位:市本级6378927、东营区8369360、河口区3661609垦利区2525566、广饶县6453336、利津县5623465开发区8325350、东营港8019755五、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1.政策内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2.执行期限:长期3.申报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6.经办单位:市本级6378927、东营区8369360、河口区3652206垦利区2885085、广饶县6441490、利津县5623465开发区8313391、东营港8019755六、就业见习补贴1.政策内容:(1)对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3.申报条件:按规定组织见习工作,为参加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5.申报流程: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人员见习期结束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2.执行期限:长期3.申报条件(1)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6.经办单位:东营区8365360、河口区3661159、垦利区2529677广饶县6444976、利津县5626253、开发区8325350东营港8019755十一、一次性创业补贴1.政策内容: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2.执行期限:长期3.申报条件:符合政策内容规定4.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报表、企业基本账户等5.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6.经办单位:东营区8365360、河口区3661159、垦利区2529677广饶县6444976、利津县5626253、开发区8325350东营港8019755十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政策内容: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执行期限:长期3.申报条件:符合政策内容规定4.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财务报表、企业基本账户等,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5.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4.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