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玉环市品牌质量标准及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征求意见,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玉环市品牌质量标准及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指由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1、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奖补资金兑付的程序性审查、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申报指南编制、申报通知发布、项目储备、资金申报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和准确性审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三)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符合我市品牌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政策要求,(二)支持范围1.支持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10.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品牌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三、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一)申报管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单位应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2】26号)等文件的内容和标准,(二)审核和资金拨付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根据职责分工对申报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项目审定后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玉环政企通”及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专项资金,市市场监管局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申领奖补资金,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申报,(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三)绩效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产业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