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1〕27号文件要求,“三上”期间,我县对自然资源部下发及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现场核实1个,最终认定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治理,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附件:蒲城县历史遗留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联系地址:渭南市蒲城县红旗路东段9号联系单位:蒲城县自然资源局邮编:715500联系电话:0913-3131321蒲城县历史遗留图斑认定结果明细表序号市县具体位置图斑大类图斑号坐标范围图斑核定面积(m2)未治理面积(m2)治理方式历史遗留矿山名称秦岭/渭北/巴山/黄河流域1渭南市蒲城县洛滨镇蔡邓村历史遗留矿山ZJ6105262021001001114300114300生态重建蒲城县长河石渣厂渭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