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为规范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对经审核认定、符合奖励范围的新获得(首次获得)品牌、商标、标准、专利项目给予奖励扶持,第三条申报专项资金奖励扶持项目的申请人,第四条日照市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奖励扶持的范围和标准是:(一)对获得“国际知名品牌”“中国知名品牌”“好品山东”的单位,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每项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3万元,最高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20万元,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10万元,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2万元,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第六条申报遵循下列程序:(一)申请人填写《市级以上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监督责任承诺书》《市级知识产权标准化及品牌建设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