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龙岗区重点文化活动推广服务”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选定深圳白京代玉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承办机构,项目金额为19.5万元,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755-2894833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122室,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8月1日附件:1.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