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通信发展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二、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四、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相关县(市、区)财政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五、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六、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原则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七、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各县(市、区)要加强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八、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参与以省会石家庄为中心的冀中南冷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自建、租用冷链仓储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九、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为“白名单”企业提供特色政策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