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1.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二、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单位实施“以奖代补”2.对新获评的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4A级景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3.2022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三、减轻旅行社经营负担4.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保险专项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6.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快推进旅行社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7.对在石家庄市旅游协会注册的导游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五、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拓展业务9.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七、支持旅游民宿发展13.简化旅游民宿备案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15.引导金融机构成立文化和旅游专项业务部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16.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