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任务要求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情况和科研、产业发展需求,做好对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保障力度,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科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的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重点指导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全省高校落实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对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及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区(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落实进展情况报送省科技厅,全省高校落实进展情况报送省教育厅,营造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原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关于落实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具体举措的通知》(陕科发〔2020〕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