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2022年6月25日我厅印发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计划的通知》,组织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牵头承担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征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根据科技部7月27日召开的推动国家高新区稳增长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现向项目承担单位征集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包括第一批未落实的岗位需求和新增的岗位需求),一、继续强化对科研助理岗位的政策支持保障一是各项目承担单位在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各级财政科技计划等项目劳务费(包括结余资金)均可用于保障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四对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指标完成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五是各设区市、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区、高校、院所、企业、各类科研机构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情况,作为各类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自治区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区域创新载体审核和考核以及科技经费支持的重要指标,二、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按附件1-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于8月6日、8月26日前报送科研助理岗位征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按附件2格式),各项目承担单位集中力量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增量工作,附件:附件1-1.×××(单位)信息表.xls附件1-2.×××(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附件2.×××(单位)关于征集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进展情况报告.doc附件3.互联网招聘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x附件4.在研项目牵头单位对接科技厅业务处联系方式.xls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