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号)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嘉兴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嘉人社〔2021〕9号)精神,规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现将嘉兴市2022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权限1.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2.市、县二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市属机构备案直接申报到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一次性提供如下材料:1.《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表》,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县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和技术评估,(三)上网公示对符合条件的评价组织及其开展评价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等信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及证书编码方案(试行)》对评价机构进行赋码,(五)认定试点经备案同意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按规定开展等级认定工作,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备案试点的评价机构给予业务指导、质量督导,五、申报时间2022年嘉兴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报时间为准),六、评价要求1.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严格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号)开展认定工作,4.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