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打造“创新之城”若干政策的通知》(瑞政发〔2021〕55号)、《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瑞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瑞科〔2021〕57号)等文件规定,经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现将瑞安市2022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第八批)下达给你们,本批项目共123项,其中自筹项目17项,本次下达435万元(具体见附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确保项目任务按期完成,并按规定做好项目有关信息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附件:瑞安市2022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第八批)明细表.doc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