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及省局关于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等文件精神,推动高水平创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各相关企业开展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二)企业执行的企业标准具有先进性与创新性,主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三)企业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实施效果明显,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四)已获国家或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二、申报领域聚焦航空、集成电路、数控机床等23条重点产业链以及消费品升级等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领域发展需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扩大内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参照总局《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实施,三、申报材料要求(一)陕西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表,(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检验报告,并将相关资料(一式四份)于8月15日前报送至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联系人:韦海宏联系电话:0913-5299895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