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一)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表,三、奖励方式按照各参评银行机构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增量、增幅两种方法测算奖金数额,计算公式:奖励资金=取整{[(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余额-2020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余额×(1+10%)]÷10亿元}×20万元(二)按增幅计算,计算公式:奖励资金=取整[(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增幅-10%)÷15%]×20万元四、评定程序(一)申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将2020年1月1日前开业的驻青银行机构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2021年度本外币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及增幅分别提供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将符合奖励对象条件的银行机构的2020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余额、2021年度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余额和增幅提供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参评银行机构提交的材料汇总形成《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评审汇总表》,并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和青岛银保监局提供的指标数据比对,五个工作日内再次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供指标数据或提报申报材料,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申报单位的本外币贷款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青岛银保监局对申报单位的对青岛辖区的对公贷款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对申报单位的拟申请奖励金额进行审核,在《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评审汇总表》上进行盖章确认,奖励对象和奖金数额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联合向市政府报告,附件:1.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表2.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评审汇总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2022年1月26日附件1: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青岛市支持银行机构服务项目落地年政策措施奖励评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