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奖的,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的,符合条件可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人选相关贡献已获得与齐鲁杰出人才奖同等层次奖项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授予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二、总体安排本次评选产生齐鲁杰出人才奖不超过2人,同时设置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8月上旬完成参评人选推荐工作,三、评选程序各设区的市或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含驻地单位)或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人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齐鲁杰出人才奖、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初步人选,齐鲁杰出人才奖奖金为每人300万元,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奖金为每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