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通过单位自主申请-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符合就业见习单位认定条件,拟认定为我县就业见习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屏山县就业培训中心为我县就业见习单位如有异议,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联系人:廖琴;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64535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9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