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新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扶持办法(暂行)》(珠横新办[2019]3号)和《横琴新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暂办)》(珠横新办[2020]7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符合奖励条件的1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发放专项资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发放补贴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6-8937002附件:2019和2020年度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明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7月29日附件:2019和2020年度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