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报入库及信息更新(一)新增企业申报入库,新增企业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注册申报入库,参考《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企业分类入库标准条件”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须在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已获得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也须同步进行信息更新,二、申报审核管理(一)网上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进行网上申报,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包括往年已入库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有关数据,系统将在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时自动清退出库,省工信厅将加强对在库企业运行态势的研判分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工作咨询电话新吴区工信局产业发展服务处王秀刚电话:81890679附件: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来源:无锡高新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