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41941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7-28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经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等部门联合审查,拟拨付丽水市宏远塑胶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等补助资金140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28日-8月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杨水梅,联系方式:0578-2278307附件:2021年资金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7月28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