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本地企业按时完成项目入库工作,一、企业申报时间和要求(一)申报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须于2022年2月22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www.mofcom.gov.cn)完成网上申报,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二)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品牌培育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它项目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及申报企业(单位)均应留底备查,上述纸质申报材料及各类证件原件请于2月28日前报送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初审责任,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受理,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审核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局贸易管理科(肇庆市江滨西路18号322室),附件: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肇庆市商务局2022年1月25日(联系人及电话:李军旗2589036、冯炜婷2837319)附件:1.肇商务贸函〔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