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和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劳务派遣企业在申报时须提交资金分配承诺书、人员名单和分配协议,3.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企业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当前或失业前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向当前或最后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申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证书核发不超过12个月的企业职工,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审核通过的,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公示人员名单、证书(职业/工种、等级)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二)补贴标准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单位可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和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经办机构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3.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四、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失业补助金)(一)适用对象及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向其失业前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金最后发放地经办机构申请,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2022年12月新失业(最后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或2022年12月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后一个月的失业人员,可在2023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请,五、一次性扩岗补助(一)适用对象及条件2022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审核通过的,应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