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综〔2022〕25号)及《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新能源公交、农村客运费改税部分)的函》的要求,结合清城区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4日投诉监督电话:0763-3383635附件: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分配方案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7月28日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分配方案.pdf2.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分配方案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