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西藏自治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西藏自治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招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二、“组团式”区外市场就业奖励(一)奖励对象开展“组团式”吸纳2022年后(含2022年)毕业5年内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一次达到20人以上或30人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区外企业,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西藏自治区“组团式”区外市场就业奖励申报表》;2.《西藏自治区“组团式”区外市场就业奖励花名册》;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招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三、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奖励(一)奖励对象2022年后(含2022年)毕业的应届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在区外就业满3年以上或5年以上的,(二)奖励标准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满3年后可享受区外就业奖励2万元,向高考前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奖励申请表》;2.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汇总审核通过的区外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区外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向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