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落户企业按照当年营业收入的3%给予一次性补助,航运企业当年新造或从区外购置(含融资租赁)的15年以内(含)船龄的普通货船且载重吨位在1万吨(含)以上的,1.总运力达到10万吨以上的航运企业,2.总运力达到5万-10万吨的航运企业,3.总运力达到1万-5万吨的航运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的资金奖励,按照1万元/辆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1.5万元/辆给予一次性补助,给予一次性25万元的资金补助,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补助,给予一次性25万元补助,其营运车辆总数在50辆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区内转户车辆不享受补助政策,享受过车辆补助的运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