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乡村建设工匠这个“老行当”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但是也存在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和施工作业不规范等问题,各地在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此次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大典,标志着长期活跃在广袤农村的乡村建设从业人员有了正式的职业称谓,将有力促进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与规范管理,以乡村建设工匠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为契机,做好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培育管理工作,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利用行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院校等多种资源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录,推行乡村建设工匠社会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