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一、申领对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未就业的,申领对象不包含因被征地领取失业金期满、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二、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6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2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三、停发条件领取期满、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死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四、申领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2.微信搜索“四川e就业”小程序→实名登录→“微申报”→“失业服务”栏目中“失业补助金申领”,3.下载“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实名登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到失业前最后参保(失业保险发放)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窗口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