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暨综合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20〕21号)、《2022年单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单工信字〔2022〕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我县15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5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报县政府批准,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附件1:单县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一览表附件2:单县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一览表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