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壹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1家拟享受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67583064,附件: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拟发放单位名单(第六批)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7日附件:温州市泰顺县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拟发放单位名单(第六批)序号单位名称返还金额(元)规模1温州壹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2162.82(参照)中小微型2泰顺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5706.45(参照)中小微型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3752.78(参照)中小微型4华洲劳务分包温州有限公司6548.17(参照)中小微型5泰顺县泗溪粮食管理所1613.3(参照)中小微型6温州市旭阳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434.35(参照)中小微型7泰顺人本超市有限公司16961.71(参照)中小微型8泰顺县粮油贸易公司970.32(参照)中小微型9泰顺县食品公司10273.35(参照)中小微型10温州圣泰斯无纺科技有限公司2991.78(参照)中小微型11泰顺县水产公司4115.13(参照)中小微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