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6〕88号)、《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函》(国科火字〔2022〕13号)和《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的函》(国科火字〔2022〕39号)等文件,对我市2021年度认定的天舍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343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655万元的奖励,详见附件1,根据《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的通知》(乐科字〔2019〕31号),对“经地方认定办推荐上报后,被省认定办淘汰的”温州雷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孚格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28万元的补助,详见附件2,附件:1.2021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清单2.2021年度未通过高企认定企业奖励经费清单乐清市科学技术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科字〔2022〕22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pdf附件1: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名单.pdf附件2:2021年度推荐未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