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根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大亚湾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湾管〔2019〕35号)、《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关于大亚湾区“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惠湾工贸〔2020〕5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大亚湾区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大亚湾区注册登记,2021年度符合以下相应奖励项目条件的企业:(一)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奖励项目1、新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平台商和服务商,2、新获得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的企业,3、新获评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的单位,4、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6、新获工信部认定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项的作品,7、新获“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钻石、金、银、铜奖(含单项奖)的作品,(二)成长壮大奖励项目经统计认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或第二年仍达到)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材料详见申请表(附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工贸局工业科,附件:1.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奖励项目申请表2.成长壮大奖励项目申请表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2022年7月21日(联系人:范志斌,邮箱:dywgmjgyk@dayawan.gov.cn)附件:1.附件1: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奖励项目申请表.doc2.附件2:成长壮大奖励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