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人员范围在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8月11日(星期四)—8月23日(星期二),8月11日(星期四)—9月6日(星期二),(二)具体流程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三、其他重点关注事项(一)补充资料填报申报人需在系统“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注明工作性质(“基础研究工作”“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二)材料要求系统中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三)防疫要求将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现场答辩相关准备,(四)关注短信通知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