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庭院”“双创双提升”活动,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二)“好婆婆”评选标准1、婆媳关系融洽,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三)“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标准1、居室美,2、庭院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无有碍观瞻物、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渍、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杂物,二、评选办法各村、社区因村制宜拟评选“美丽庭院示范户”5—15户、“好媳妇”3—10名、“好婆婆”3—10名,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好婆婆”、“好媳妇”候选人及“美丽庭院示范户”在村进行公示,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好婆婆”、“好媳妇”候选人及“美丽庭院”示范户,群众公认的“好婆婆”、“好媳妇”的人选及“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上来,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