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下同)二、组织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畅通商务人员出入境通道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浙采购、境外投资等商务人员出入境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机场集团)三、鼓励企业以“代参展”等新模式开拓市场出台新一批省级重点类展会目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海港集团)五、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化解外贸企业接单风险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浙江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六、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重点支持制造业、“卡脖子”技术领域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推荐列入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计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七、鼓励外资企业在浙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切实落实外资研发中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我省各类科技计划,(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八、建立重大外资项目服务直通车机制建立省领导与跨国公司负责人联系机制,(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九、多举措降低外贸外资企业融资成本用足用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外贸产业链贷款专项资金,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服务对象,将符合条件并具有结售汇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外贸企业的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十、推进国际贸易与投资结算便利化实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