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申领2022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通知》(石乡振发〔2022〕1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度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已消除风险对象)就业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2年7月25日至8月3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电话:县乡村振兴局6321288、县人社局6321301、县财政局6321368、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323791,附:2022年度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信息表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5日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信息表序号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享受补贴金额(元)吸纳就业对象信息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姓名身份证号码1喜河镇奎星村石泉县康硒肉牛养殖家庭农场20000郭立菊61242319******3820脱贫劳动力2段昌富61242319******2313脱贫劳动力3谭少友61242319******3813脱贫劳动力4蒋登菊61242319******3822脱贫劳动力5何远安61242319******361X脱贫劳动力6陈由红61242319******2232脱贫劳动力7赵汀文61242319******3818脱贫劳动力8何继伦61242319******3812脱贫劳动力9谭少杰61092220******3210脱贫劳动力10范嗣友61242319******3819脱贫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