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茶厂建设补助不超过审定总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设施农业补助不高于5万元/亩,农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不高于2000元/亩,对符合条件的新农人返乡创业且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助,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补助,申报当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对临安区范围内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的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且提供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农业技术服务类组织和平台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且提供服务面积2000亩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8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带动就业10人及以上且提供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补助1.5-3万元/个(绿色品质农业单个主体每年奖补累计不超过10万元),对建设纳入粮油和特色主导产业整体规划布局的农机服务中心、当年农机装备和基础性配套设施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主体,补助不超过6万元,补助不超过3万元,补助不超过3万元,对农业生产加工、农业园区等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农旅融合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