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和《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暨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市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6.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批次只能申报1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8.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二级审核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情况形成书面推荐意见,请项目申报单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自行负责,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附件:1、2022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暨聊城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2、各县市区业务咨询联系方式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