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发布了《东莞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组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东莞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获立项的团队将给予最高1.5亿元的资金资助,企业、科研机构均可申报根据《办法》,依托高水平研发机构和硬科技项目在东莞进行持续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前沿技术领域具有战略意义、在源头创新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在产业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对东莞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东莞将根据科技、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东莞支持大科学装置、高等院校、省级以上实验室或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围绕科技前沿和产业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引进,支持战略科学家团队携重大科技成果在东莞独自创办企业或与东莞企业共同设立项目孵化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活动,同时《办法》鼓励申报单位(或个人)以前沿科技项目为牵引,联合有关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作为协作单位共同申报,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团队带头人与申报单位已达成5年或以上的合作聘任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每年在创业公司或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为所在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具有良好合作基础,需全职在莞工作,用人单位原在职的高层次人才可纳入为战略科学家团队核心成员,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团队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符合东莞科技及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任务和目标清晰明确,技术路径切实可行,市财政将根据任务目标给予用人单位5000万元到1.5亿元的经费资助。